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正逐步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随着全球低碳转型进程的加快,氢能特别是清洁氢能将得到迅速发展。自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后,我国氢能产业热度攀升,进一步促进氢能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2021年中国年制氢产量约3,300万吨,同比增长32%,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到2060年碳中和的情境下,氢气的年需求量有望增至1.3亿吨左右,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约为20%。在政策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投资扩大等有利因素促进下,氢能产业有望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
毕马威中国在2022年9月发布了《一文读懂氢能产业》,结合报告,我们也针对当前高速发展氢能市场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目前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央企在制定包括制氢、储氢、加氢、用氢等全产业链的布局,龙头企业入局也产生了强有力的带动作用,氢能行业股权融资延续去年以来的火热。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提出,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氢能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等注册上市融资。近年,多家氢能产业链企业分别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且有不少企业处于拟上市阶段,预计这一趋势将继续发展。
中国氢能产业尚处于商业化发展初期阶段,科技创新及加大研发投入是当下氢能产业发展的重点之一,研发相关的内控管理和会计核算也是上市阶段及上市后被重点关注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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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行业发展特点,我们建议,有上市规划的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做好准备工作
一、研发项目过程管理
为达到对研发投入进行准确核算,研发项目的过程管理制度尤为重要。建议企业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制定标准化的研发管理内部控制;
对研发项目的全流程进行跟踪管理(示例如下):
制定标准,严格划分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及
定期复核研发费用发生额及发生期间与研发进度的匹配性。
二、研发人员认定及薪酬归集
人工费用是氢能行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中金额重大的二级科目,部分企业还存在基于下游客户实际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由研发人员协同参与及提供技术咨询的情况,或存在调用经验丰富的生产部门员工协助进行研发的情况。研发人员的认定和费用的归集尤为重要,建议企业结合实际情况,严格规范研发人员的认定和薪酬归集制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建议企业参考具体规定,严格划分研发部门,确定研发人员的界定标准以及明确研发岗位的职责,并以此对研发人员进行合理认定。
除研发人员的认定,人工薪酬的核算方式也尤为重要,较为常见的是按项目按工时进行管理,并设立台账进行归集。建议企业:
至少按月记录各研发人员参与不同研发项目的工时数据;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审批机制,企业财务部依据审批后的研发人员工时汇总表将研发人员薪酬在不同项目间进行分摊;及
对于临时调用参加研发项目的其他部门人员,建议额外设置人员调用的审批程序,以杜绝不合理的人员调用和费用归集。
三、研发领料的核算及跟踪
除人工费用外,原材料投入也是氢能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研发领用材料与研发项目的匹配性,以及研发领料的最终去向,都需要企业重点关注。建议企业制定与研发领料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研发领料的内控流程审批及核算要求,包括:
按研发项目进行领料和归集;
追踪记录领料的使用;
未使用领料的退料;及
试制品的跟踪管理,等。
若存在研发试制品或研发样机对外销售,及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情况,应当对相关销售形成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研发支出。
四、研发和生产共用生产线
通常情况下,氢能行业企业的研发活动及生产活动均可能在生产线上完成,需关注机器设备是否为研发或生产专用,是否存在共用生产线的情况。若存在多产品共用生产线,或研发及生产共用设备的情况,建议制定恰当的核算方法。对于生产线同时用于产品的生产和研发活动的情况,可以考虑如下常见的分摊方法:
分摊方法一旦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同时,企业需要存在有效的内部控制以支持上述区分方式。
随着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龙头企业布局的加持,预计未来资本市场对氢能的关注度将持续升温。我们将在后续微信文章中持续分享氢能行业企业资本市场规划中的会计及审计关注重点,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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